18新利官网|水崎綾女|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5 作者:admin 来源:新利体育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6,725,014,517.95 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6,093,883.72元◈★◈✿。公司已实施2021年中期利润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1,008,419.60元(含税)◈★◈✿,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末期◈★◈✿,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2021年度末期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646,509,998.12元◈★◈✿。2021年全年分配现金股利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81%◈★◈✿。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的背景下◈★◈✿,汽车行业继续保持发展韧性◈★◈✿,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乘用车市场继续保持2,000万辆以上规模◈★◈✿;皮卡车产销快速增长◈★◈✿,皮卡产销分别完成54.7万辆和55.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2.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汽车出口20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占汽车销售总量的比重为7.7%◈★◈✿,比上年提升3.7个百分点◈★◈✿。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行业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变局之下的汽车行业近年来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对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当前汽车芯片短缺虽逐渐缓解◈★◈✿,但仍显紧张◈★◈✿,保持产销稳定增长依然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促进下◈★◈✿,中国汽车行业将继续积极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成为推动全球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领跑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做出汽车行业应有的贡献◈★◈✿。

  2021年◈★◈✿,为引导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出台我国汽车行业换电领域首个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填补汽车行业标准空白◈★◈✿;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出炉◈★◈✿,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促进绿色出行◈★◈✿;乘用车合资股比全面放开◈★◈✿,中国汽车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SUV和皮卡制造企业之一◈★◈✿。目前◈★◈✿,旗下拥有哈弗18体育◈★◈✿。◈★◈✿、魏牌◈★◈✿、欧拉◈★◈✿、坦克及长城皮卡五大整车品牌◈★◈✿,孵化全新独立运营汽车科技公司——沙龙机甲科技有限公司◈★◈✿;与宝马合作◈★◈✿,成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并运作◈★◈✿;产品涵盖 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以及相关主要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供应◈★◈✿。

  在研发环节◈★◈✿,本公司始终坚持“精准投入◈★◈✿,追求行业领先”◈★◈✿,助力公司加速向“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转型◈★◈✿。研发布局上◈★◈✿,本公司在中国及美国◈★◈✿,德国◈★◈✿,日本等多个海外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拥有1.5万余人的高研值团队◈★◈✿。

  本公司整合全球优质资源◈★◈✿、历时五年◈★◈✿、研发投入超百亿◈★◈✿,在动力总成◈★◈✿、氢能◈★◈✿、智能化◈★◈✿、无人驾驶等领域都保持着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打造了 “柠檬”◈★◈✿、“坦克”◈★◈✿、“咖啡智能”三大技术品牌◈★◈✿,形成了以“自动驾驶◈★◈✿、智能座舱◈★◈✿、高效燃油◈★◈✿、新能源”相互融合的技术生态◈★◈✿。本公司发布的柠檬混动 DHT 四年荣膺“世界十佳变速器”奖◈★◈✿,是全球领先的高效18新利官网◈★◈✿、高性能混动方案◈★◈✿,打破了合资垄断◈★◈✿,树立了中国混动技术新的方向标◈★◈✿。

  在零部件采购环节◈★◈✿,本公司着力构建一个集成度高◈★◈✿、适应性强的全产业供应链体系◈★◈✿。本公司旗下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GW4N20发动机◈★◈✿,荣获“中国心”十佳称号◈★◈✿,9HDCT也是全球首款横置P2混动9速湿式双离合变速器◈★◈✿,节油效果显著◈★◈✿,3.0T+9AT超级动力总成打破合资技术壁垒◈★◈✿,以诸多先进创新技术实现性能全面跨越◈★◈✿,比肩国际顶尖水平◈★◈✿。而且通过与博世◈★◈✿、大陆◈★◈✿、法雷奥◈★◈✿、哈曼等世界顶级供应商建立深度合作◈★◈✿,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供应链体系◈★◈✿。

  在生产布局方面◈★◈✿,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整车及KD工厂◈★◈✿,国内◈★◈✿,在保定◈★◈✿、天津◈★◈✿、重庆◈★◈✿、江苏新利体育在线登录◈★◈✿。◈★◈✿、浙江◈★◈✿、山东◈★◈✿、湖北生产基地已经建成投产◈★◈✿,张家港◈★◈✿、上饶项目稳步推进◈★◈✿,在海外◈★◈✿,泰国罗勇工厂已量产哈弗H6 HEV和哈弗JOLION HEV◈★◈✿,印度项目和巴西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

  在营销领域◈★◈✿,积极实施创新营销方式与海外市场拓展◈★◈✿。在创新营销层面水崎綾女◈★◈✿,长城汽车充分利用互联网◈★◈✿、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打通线上◈★◈✿、线下渠道◈★◈✿,陆续开展零接触计划◈★◈✿、云团购◈★◈✿、直播等活动◈★◈✿,并且取得不俗的成绩18新利官网◈★◈✿。海外市场方面◈★◈✿,本公司已于全球范围内拥有各类型销售网点近6,000家◈★◈✿,海外销售覆盖全球60余个国家◈★◈✿,海外累计销售超90万辆◈★◈✿。

  此外◈★◈✿,长城汽车与用户加强链接◈★◈✿,将产品命名权交由用户◈★◈✿,打造了哈弗神兽◈★◈✿、坦克300城市版◈★◈✿、坦克500等多款爆款车型◈★◈✿,同时◈★◈✿,长城汽车还通过与大IP合作◈★◈✿、跨界出圈等方式◈★◈✿,构建更为亲密的用户关系◈★◈✿。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64.05亿元◈★◈✿,同比增长32.04%◈★◈✿;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63.69亿元◈★◈✿,同比增长10.7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7.26亿元◈★◈✿,同比增长25.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长城汽车”)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8新利官网◈★◈✿,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6,093,883.72元18新利体育官网登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892,707,709.74元◈★◈✿。

  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

  截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现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2021年中期利润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1,008,419.6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21年8月28日及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董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城汽车持续深入组织变革◈★◈✿,深化 “一车一品牌一公司”的经营理念◈★◈✿,以用户体验及需求为牵引◈★◈✿,以“智慧◈★◈✿、智联◈★◈✿、智驾”为导向◈★◈✿,坚持品牌向上◈★◈✿、品牌创新◈★◈✿,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并加大数字化建设◈★◈✿,支持产业互联网各应用场景的落地◈★◈✿,支撑公司全球化战略落地实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审计师◈★◈✿,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审阅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等服务◈★◈✿,任期自本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定价及相关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总额未超出2021年预计金额上限◈★◈✿。提供租赁交易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所有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二◈★◈✿、本集团与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滨银”)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注◈★◈✿:长城滨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本公司在长城滨银开展存款业务◈★◈✿,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2020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9年至2021年本集团与光束汽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此议案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2日及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光束汽车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18新利官网◈★◈✿,本公司与光束汽车开展相关业务◈★◈✿,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连)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魏建军先生及赵国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建军先生◈★◈✿、赵国庆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对于资金业务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统一管理的本公司及分公司◈★◈✿,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及分公司共同签署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对于资金业务未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管理的各分公司◈★◈✿,按照经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共同审批的办理银行业务的申请内容◈★◈✿,由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代表各分公司签署与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资料◈★◈✿。具体银行业务包含但不限于◈★◈✿:

  注: 由于开立信用证前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无风险且业务办理频繁,可使用法人章代替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连)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赵国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一◈★◈✿、在下列条件的规限下◈★◈✿,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项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本公司股本的新增股份(不论是A股或H股)◈★◈✿。于有关期间内◈★◈✿,可行使一次或以上该无条件一般性授权◈★◈✿:

  (a)除本公司董事会可能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项授权外◈★◈✿,该授权的效力不得超逾有关期间◈★◈✿;

  (b)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该等授权批准配发◈★◈✿、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的A股和H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上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数量不得分别超过◈★◈✿:

  (c)本公司董事会只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不时修订者为准)◈★◈✿,并且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的权利◈★◈✿。

  (a)批准◈★◈✿、签订◈★◈✿、做出◈★◈✿、促使签订及做出所有其认为是与发行该等新股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和事宜18新利官网◈★◈✿,包括(但不限于)◈★◈✿:

  (Ⅶ)若向本公司的股东提呈发售或配售股份水崎綾女◈★◈✿,但因海外法律或规例制定的禁止或规定◈★◈✿,且董事会作出基于此等原因的查询后◈★◈✿,认为有必要或适宜的情况下◈★◈✿,不包括居住在中国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以外的地方的股东◈★◈✿;

  (b)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协议水崎綾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配售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c) 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发行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18新利官网◈★◈✿,并向境内及/或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e)根据本决议案第一分段发行股份实际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向中国的有关机构注册增加的资本◈★◈✿,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合适的修改◈★◈✿,以反映新增注册资本◈★◈✿;及

  鉴于本公司发展需要◈★◈✿,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以下简称“H股股票”)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A股股票”)◈★◈✿,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在下文(b)及(c)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按照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股票及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A股股票◈★◈✿;

  (b) 根据上文(a)段之批准本公司获授权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A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

  (i) 本公司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或适用的押后日期)举行的本公司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或适用的押后日期)举行的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一项与本段所载决议案条款(本第(c)(i)分段除外)相同的特别决议案◈★◈✿;

  (iii) 根据上文所述公司章程第29条所载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就所欠债权人任何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则本公司经全权酌情决定已就该等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倘本公司决定根据(c) (iii)项条件的情况向其任何债权人偿还任何款项◈★◈✿,则预期本公司会动用内部资金偿还该等款项◈★◈✿。

  (d) 待中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本公司回购相关股份及上述条件达成后◈★◈✿,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v)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彼等认为与上文(a)段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

  (vi)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如需)◈★◈✿,减少注册资本◈★◈✿,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有关法定的登记及备案手续◈★◈✿;及

  (ii)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决议案水崎綾女◈★◈✿,以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后满十二个月时◈★◈✿;或

  (iii) 股东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或股东于本公司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或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更改本特别决议案所给予授权当日◈★◈✿。

  对董事会办理A股股份及H股股份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代表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18新利官网◈★◈✿,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签署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二十四◈★◈✿、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彩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6,093,883.7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892,707,709.74元◈★◈✿。

  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

  截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现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2021年中期利润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1,008,419.6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21年8月28日及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审计师◈★◈✿,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审阅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等服务◈★◈✿,任期自本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与2021年中期已派发红利合计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81%◈★◈✿。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26,093,883.7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892,707,709.74元◈★◈✿。

  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

  截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现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235,857,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646,509,998.12元(含税)◈★◈✿。2021年中期与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17,518,417.72元(含税)◈★◈✿,2021年全年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8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2021年中期利润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71,008,419.6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21年8月28日及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同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6,972.40万元

  2◈★◈✿、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3,860.59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根据该议案◈★◈✿,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1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6,972.40万元◈★◈✿。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时◈★◈✿,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总监李红栓女士◈★◈✿、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担保期限内处理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水崎綾女新利体育平台◈★◈✿。◈★◈✿。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及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计量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汽车车身◈★◈✿、汽车仪器仪表◈★◈✿、汽车模具◈★◈✿、汽车夹具◈★◈✿、汽车检具的制造◈★◈✿、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销售◈★◈✿;工业自动化◈★◈✿、传动及控制设备◈★◈✿、工业机器人集成◈★◈✿、仪器仪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自动化设备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设计◈★◈✿、制造◈★◈✿、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服务◈★◈✿;企业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处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类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汽车车身◈★◈✿、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汽车仪器仪表◈★◈✿、模具◈★◈✿、夹具◈★◈✿、检具的生产制造◈★◈✿、开发◈★◈✿、设计水崎綾女◈★◈✿、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汽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模具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股东情况◈★◈✿: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0.005%◈★◈✿,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0.005%